News
新闻资讯
详情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正大能源材料(大连)有限公司委托大连中环卓信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了《正大能源材料(大连)有限公司分子筛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》的编制工作。根据国家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》和国家环保总局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》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,现对《正大能源材料(大连)有限公司分子筛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全本进行公开,以接受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
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(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)Email:sxj8748@163.com提交公众意见表。
二、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正大能源材料(大连)有限公司
地址:大连营城子工业园区正大能源材料(大连)有限公司
联系人:孙工 0411-86716666
三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示发布之后10个工作日内。
附件一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下载链接:
附件二:正大能源材料(大连)有限公司分子筛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
下载链接:
附加提取码:zdny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
上一个:
社会责任报告
上一个:
社会责任报告
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21 正大能源材料(大连)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:
搜索